【发稿时间 :2020-01-19】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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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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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0-01-19 | 2020-02-26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0-01-24 | 2020-02-26 |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第二住院大楼(老楼1—10层)改建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19】786号文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1 招标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2.2 代建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第二住院大楼(老楼1—10层)改建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2.3 代建项目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东风路336号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内
2.4 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第二住院大楼老楼1-10层进行改建,包括室内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及弱电工程、空调通风及防排烟工程、医用气体工程以及屋面防水、更换部分电梯、门窗、病床和相关医疗设备,对第7、9、10层进行净化工程施工。
2.5 代建范围:本项目采用阶段性代建,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从初步设计批复后、代建合同生效开始至工程实体移交为止,对项目委托代建的前期工作、建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室外工程及相关事宜进行全过程管理。具体代办事项包括:
2.5.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代建合同的约定,代建周期内代行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负责项目及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5.2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编报施工图设计;
2.5.3依法组织开展项目施工、监理及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负责协调工程造价编制与审核(含落实预算财政评审)、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并将招投标情况、签订的合同按有关规定报发展改革、财政和使用单位备案;
2.5.4办理施工、节能、环保、消防等有关报批手续;
2.5.5会同使用单位按项目进度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并按月向发展改革、财政和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2.5.6组织管理工程结算,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结算财政评审;
2.5.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代建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5.8按代建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项目实体移交手续;
2.5.9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2.5.10按有关规定要求和代建合同约定,做好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服务工作;
2.5.11代建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7655.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53.57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735.3万元,预备费567.11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设计概算投资额为准。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现行验收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 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540日;竣工验收备案后3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 无
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 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http://218.76.24.105:88/);
3.3 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建筑专业甲级或综合经济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具备 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
4.2 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经验,或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投资总额4000万元以上的 房屋建筑工程类别项目负责人经验(包括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已批复的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已批复的项目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盖章的注册造价师、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规定承担项目管理业务的项目经理) ;
4.3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事业单位因统一政策原因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只提供医疗保险证明),本条4.1款所要求的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正在实施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其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外);
4.4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拟任代建项目经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述标,述标顺序为开标顺序,时间为10分钟以内。
6.1请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 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nan.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nan.gov.cn/)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6.1款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nan.gov.cn/)及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公告内容以国家或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1-89991006。
招标人:
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36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34-839900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罗洲
联系电话:13975469466
电子邮箱:356233404@qq.com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或联合体)代理人,以本单位(或联合体)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代建单位招标的投标报名。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