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0-26】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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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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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1-10-26 | 2021-11-15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1-10-31 | 2021-11-1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财贸医院整体搬迁新建梅溪湖康复医院(一期)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社会[2020]5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财贸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补助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省财贸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BIM成果复核及运用)、造价咨询服务(结算审计)、检测、监测(含基坑监测及主体沉降观测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财贸医院整体搬迁新建梅溪湖康复医院(一期)项目实施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市高新区铃兰路以西、红枫路以北
2.3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70477.85平方米,本次为一期,建筑面积为8689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527.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367.98平方米, 建设工程费用约37000 万元。本次咨询范围含医疗综合楼、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地下车库、室外工程等,详见本项目概算批复。医疗综合楼建筑高度49.7m,地上十二层,地下二层;绿色建筑要求为二星。规划要点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600日历天(不含缺陷责任期),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起计,其中检测、监测服务期为600日历天,造价咨询服务期参照《湘建价【2014】113号文》执行;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 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配合深化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BIM成果复核及运用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检测、基坑监测及主体沉降观测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且企业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资质,认证证书包含(室内环境参数、雷电防护装置参数、建筑消防参数、人防工程参数、基坑监测参数) 且工程检测单位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有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固定实验场所(提供试验场所在地址、联系电话及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①独立投标人或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的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11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6096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检测服务中的任意二项);投标人承接的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11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6096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检测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检测业绩。全过程业绩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监理业绩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提供)、合同、监理业务手册为准;造价业绩以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造价成果文件为准;检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检测合同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工程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注册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则为一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不得有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②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③检测负责人(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上岗证书。。
3.2.7其他要求:①以上人员必须为各成员单位在职员工,且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检测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②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③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④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10月26日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hunan.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6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hunan.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hnsggzy.com\、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950072。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hnsggzy.com\、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财贸医院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麓松路485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杨帅
电 话:0731-851711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邮 编:\
项目负责人:王胜利 洪剑雄
电 话:0731-84516475
电子邮件:31491281@qq.com
附件: 招标文件基本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