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7-06】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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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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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3-07-06 | 2023-07-27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3-07-11 | 2023-07-27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市场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市场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段二:中亚市场及欧亚联盟市场、标段三:东南亚和南亚市场(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市场信息服务、介绍合作方以及境外产销项目的前期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服务期限:服务周期约为17个月(约518日历日,具体服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3项目投资估算:标段二:200万元(含税);标段三:22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评分项不计分)。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联合体应当具备完整承担招标项目执行内容的能力。(3)联合体的资信业绩按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分别进行评价,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进行确定。(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定书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如果中标的联合体内部发生纠纷,可以依据共同签定的协议加以解决。(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协议书应作为合同附件)。不能以联合体中某一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是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招标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7)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2)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③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 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7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ggzy.hunan.gov.cn/tpbidder/gcjs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9991626。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部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88号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46号
联 系 人:康女士 项目负责人:吴洋
电 话:0731-85098346 电 话:0731-8441819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yzxh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