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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控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

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控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

投标人:

现对贵司参与的《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控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4条款: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未标注“★”号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最高项数:3

修改为: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未标注“★”号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最高项数: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应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菲

话:0736-7286118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46

联系人:董征、汪德富、杨桃

话: 0731-84418163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签于 2021/09/07 14: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