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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补遗书第(1)号

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

项目跟踪审计补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

根据《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出第1补遗书。本补遗书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影响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一、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以盖有招标人电子章的招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二、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近年完成项目汇总表”投标人应放置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前),评标专家以此作为评审依据。交易中心版本“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自带的“报价清单”、“承诺书”、“投标一览表”等投标人可配合填报,但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本次补遗无实质性内容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7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招标人处,联系电话:0731-89933525,电子邮箱:819574194@qq.com。

 

 

 

招标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5日

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于 2022/04/05 15: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