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1-27】 【作者 :】 【阅读次数:】
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施工招标答疑书第(1)号
各投标人:
根据《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湘江长沙综合枢纽三线船闸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出第1号答疑书。本答疑书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影响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问题1:招标文件正文第3页的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5%;若超过75%的,需提供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针对本标段的不少于10666万元的银行信贷证明,且时限应满足整个施工期需要。请问,其他商业银行出具信贷证明是否也可?
答:需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
问题2:根据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要求,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建议取消评标办法“其他评分因素”中“履约信誉”评分,或将全国水运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湖南省水运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同等对待。
答:招标文件已通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备案,招标文件依据现行有效的《湖南省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湘交港航规〔2023〕4号)第三十五条制定评标办法。该条建议不予采纳。
问题3:能否提供EXCEL版清单,便于投标人编制报价文件。
答:不提供,投标人参照相应版本编制报价文件。
问题4:工程量清单说明中“表9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编制”,但表9场内道路工程项目清单中,项目编号为“10**********”,属于《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编码,二者不相符。
答:表9参照《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T 271-2020)编制。
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