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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五区11#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湖南科技大学五区11#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第1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湖南科技大学五区11#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提问答复如下:

问题1、按照相关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标人负责提供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请提供已有的正式研究成果及相关的规划资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方案》等。

:项目已有的资料已上传,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附件。

问题2、招标文件第18页3.2.3中“5、提交以上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诺函,以及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因很多职称证书是通过评审获得,在网上暂无查询路径。请明确:如无法提供证书查询网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即可。

: 无法提供证书查询网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真实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在承诺书中明确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问题3、招际文件第8页“2.6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估算总投资 544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67.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1.18万元,预备费494.9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设计概算投资额为准)。”与第15页“1.1.7代建投资控制目标:5443.9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代建范围如包含二次装修,投资控制目标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前后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以哪处为准?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以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第1.1.7款为准。

问题4、招标文件第9页“2.10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48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与第15页1.1.8“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48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但本文件所附表格中所列“代建周期”可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的时间填报。”前后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代建周期以哪一处为准?

:代建周期以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0款为准。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四、监管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会(局),电话:0731-89991575。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科技大学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01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赤江路15号盛发和园7栋2单元28楼(湘潭分公司)

联系人:刘嫱、肖薇、肖洪锋

联系电话:0731-85252066、16673210708

电子邮箱:319640030@qq.com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签于 2023/12/01 14: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