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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汽车研发综合大楼项目湖南大学汽车研发综合大楼施工标段(包)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湖南大学汽车研发综合大楼施工澄清及答疑文件(补充文件二) 现就湖南大学汽车研发综合大楼施工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进行回复,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1、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中第十章“BIM管理体系及措施”仅采用BIM技术的建设项目提供本条内容,BIM要求具体见第七章技术要求标准。但第七章中未见BIM要求,请问标书中是否需要体现。 答:技术标内容中“BIM管理体系及措施”不作要求。 2、招标图纸中无建筑总图,能否提供? 答:详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图纸中《图纸及回复答疑-答疑回复-汽车研发综合大楼问题回复2018.7.10-设计回复-01-1#总平定位图20180612版(2018.7.3)》。 3、本工程含一层地下室,能否提供基坑支护图纸或明确基坑支护形式? 答:基坑支护图纸暂无设计。 4、请明确现场水源和电源的驳点位置及大小? 答:临时接电位置和临时水接驳口位置暂定在工程孵化中心西栋西北角,容量大小和口径大小由投标人根据设计自行确定。 5、项目有无安全文明施工创优要求? 答:无创优要求 6、施工出入口的位置是否由业主指定,还是自行考虑。 答:现场场地出入口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确定,不做统一要求。 7、项目场内能否设置临建办公生活区,否能,是由招标人指定位置还是我方自行考虑?若由招标人指定,请明确临建位置。 答:招标人无临建指定位置要求,由投标人踏勘自行确定。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中要求外,是否有其他进度节点?若有请告知。 答:无其他进度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