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7-02】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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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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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19-05-28 | 2019-07-05 |
投标文件递交 | 2019-06-02 | 2019-07-05 |
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测量项目
招标文件补充公告
(招标编号:CSGDGK-2019012)
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4合同结款结算: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测量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项目结算书,且合同价格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支付至合同价格的100%。在测量人提供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支付申请及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等相关资料后28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向测量人支付。
合同价格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总和,已列明的或未单独列明的工作,其费用均已包含在下述两项费用中,视为测量人在投标时已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合同价格最终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定为准。其中:
周边环境调查费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中线路长度乘以周边环境调查中标单价计算得出;
测量测绘工作费以发包人最终确认的合格工程量,执行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和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工程产品价格》中的测量测绘工作计费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测量测绘工作中标优惠率计算得出。”
修改为: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测量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项目结算书,且合同价格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支付至合同价格的100%。在测量人提供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支付申请及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等相关资料后28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向测量人支付。
合同价格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总和,已列明的或未单独列明的工作,其费用均已包含在下述两项费用中,视为测量人在投标时已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合同价格最终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定为准。其中:
周边环境调查费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中线路长度乘以周边环境调查中标单价计算得出;
测量测绘工作费以发包人最终确认的合格工程量,执行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工程产品价格》中的测量测绘工作计费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测量测绘工作中标优惠率计算得出。
即测量测绘工作费=基本测量测绘工作费用×(1-控制价优惠率下限值)×(1-中标优惠率)。
注:1)基本测量测绘工作费用:是以发包人最终确认的合格工程量执行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国测财字[2002]3号《测绘工程产品价格》中的测量测绘工作计费标准计算得出的结果。
2)“控制价优惠率下限值”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定的测量测绘项目招标优惠率下限值,具体详见控制价公示说明。
附件: 补充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