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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新工厂窗帘采购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新工厂窗帘采购。标段(包)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新工厂窗帘采购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新工厂窗帘采购》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货物技术要求-“常德卷烟厂新工厂窗帘需求清单”-阻燃阳光面料卷帘的技术标准与要求:“2、管壁口径:50mm”修改为:“2、管壁口径:≥38mm”。 2、招标文件-货物技术要求-“常德卷烟厂新工厂窗帘需求清单”中关于“克重”指标的修改如下: 1)布艺窗帘1的技术标准与要求:“★2、克重:≥1000g/㎡”修改为“★2、克重:≥1000g/m”; 2)布艺窗帘2的技术标准与要求:“★2、克重:≥900g/㎡”修改为:“★2、克重:≥900g/m”; 3)纱帘的的技术标准与要求:“★2、克重:≥300g/㎡”修改为:“★2、克重:≥300g/m”。 3、招标文件-技术评议-评审因素-“技术指标”中关于“克重”指标的评审标准修改如下: 1)“8、布艺窗帘1:克重用T表示,T≥1200g/㎡,计4分;1100g/㎡≤T<1200g/㎡,计3分;1000g/㎡≤T<1100g/㎡,计2分”修改为:“布艺窗帘1:克重用T表示,T≥1200g/ m,计4分;1100g/ m≤T<1200g/ m,计3分;1000g/ m≤T<1100g/ m,计2分”; 2)“9、布艺窗帘2:克重用T表示,T≥1100g/㎡,计4分;1000g/㎡≤T<1100g/㎡,计3分;900g/㎡≤T<1000g/㎡,计2分”修改为:“布艺窗帘2:克重用T表示,T≥1100g/ m,计4分;1000g/ m≤T<1100g/ m,计3分;900g/ m≤T<1000g/ m,计2分”。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9年8月29日09:00。 招标文件及公告中有以上相关内容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白沙路2号 联系人:杨桃、张玉珍、董征 电话:18153888770、0731-8452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