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9-14】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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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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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1-09-09 | 2021-09-30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1-09-14 | 2021-09-30 |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合同价款的支付修改为:“本采购项目采用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自合同签订日起,中标单位开具30%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开具70%发票后,招标单位10个工作日内支付60%,质保期满支付10%。”
2、第三章评标办法3.2.1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15%(由招标人选填:15%或20%或25%)含本数以上,或低于项目控制价(控制价或预算价)20% (由招标人选填:20%或25%或30%)含本数以上,应进入成本评审环节,并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第五章供货要求十二付款方式修改为“本采购项目采用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自合同签订日起,中标单位开具30%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开具70%发票后,招标单位10个工作日内支付60%,质保期满支付10%。”
特此公告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