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0-28】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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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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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1-10-11 | 2021-11-17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1-10-16 | 2021-11-17 |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宿舍床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4其他要求的第(3)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5)条其他要求第(3)条”、“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条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第4条”中的“投标人须获得“中国环保产品CQC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认证范围包含实木床、实木椅)。”修改为:“投标人须获得“中国环保产品CQC认证”(认证范围含木质家具系列)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认证范围含实木类或综合类木家具或人造板类家具)”;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第2.7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条交货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条中第1.6条和第四条交/验货时间和地点4.1条”、“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一条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第1.8条交货时间”中的“本项目采用分批交货,2021年11月8日之前交第一批货,第一批具体交货内容见“采购数量”空港家园第13栋要求”修改为:“本项目采用分批交货,2021年11月27日之前交第一批货,第一批具体交货内容见“采购数量”空港家园第13栋要求”;
3、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包括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 11 月 17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 澄清修改0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