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0-25】 【阅读次数:】
受湖南省财政厅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招标项目进行入围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湖南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招标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927号
采购项目编号:2931-20211025-527
项目负责人:张灵敏
联系电话:18108418318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 包:
包名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90000 |
包详情:
包名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C150101-银行代理服务 |
省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业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5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包01为(1)投标人应为经批准成立且在长沙市城区有对公业务网点的国内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商业银行总行不在省内的,可授权在湘省级分行机构参与投标。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视作省内商业银行总行,可授权下属行参与投标。(2)投标人具有银监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3)投标人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认定的代理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资格的文件;注: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如投标人为分行来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总行营业执照,但须提供分行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法人机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为分行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行的授权书;如果是总行直接来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此授权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5日 起至2021年11月01日止,每日09: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 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90,000元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09:0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
3、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09:00
4、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张灵敏
电 话:18108418318
2、采购人
名 称:湖南省财政厅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0731-85165043
邮 编:410000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中心B3栋18楼1805室
联系人:张灵敏、罗婷
电 话:0731-85163777
邮 编:410000
电子邮箱:3321776405@qq.com
1、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银行账号:1901100609022615575
3、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刘元继
财务电话:0731-8516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