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10-19】 【阅读次数:】
2018年辐射监测能力建设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09270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辐射监测能力建设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23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5日 09:00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95页“★8.2为保障货物正规来源,投标时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如进口产品厂家在中国设有分公司(代表处),必须提供中国分公司(代表处)针对本项目的中文版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修改为:“▲8.2为保障货物正规来源,投标时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者提供中国分公司(代表处)针对本项目的中文版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若进口产品厂家在中国设有分公司(代表处)的)。”。
2、原招标文件第95页8、技术文件中增加:“▲8.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产品实物照片和产品官方彩页宣传资料。”。
3、删除原招标文件第95页“★9.4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方要求,对投标产品进行实物技术参数验证,若出现验证结果和中标人标书不一致,将视为虚假应标,招标方有权取消合同签订,同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删除原招标文件第96页 “2.4型批证书 ★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型式批准证书”。
5、删除原招标文件第97页 “3.7尺寸:高7.9 cm x 直径7.6 cm”。
6、原招标文件第97页“▲4.1投标时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如进口产品厂家在中国设有分公司(代表处),必须提供中国分公司(代表处)针对本项目的中文版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修改为:“▲4.1投标时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者提供中国分公司(代表处)针对本项目的中文版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若进口产品厂家在中国设有分公司(代表处)的)。”。
7、删除原招标文件第97页 “★5.4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方要求,对投标产品进行实物技术参数验证,若出现验证结果和中标人标书不一致,将视为虚假应标,招标方有权取消合同签订,同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原招标文件第100页“2.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修改为:“2.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其中国产设备(进口设备除外)在签订合同前须按照招标方要求,对投标产品进行实物技术参数验证,若出现验证结果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将视为虚假应标,招标方有权取消合同签订,同时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澄清说明:包二:设备(二)工频射频连续监测系统是由1套工频测量系统和1套射频测量系统组成。本次采购数量为工频射频连续监测系统2套,即工频测量系统2套和射频测量系统2套,具体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10、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修改为:2018年11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
联系人:刘忠义 电话:073185698156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上河国际商业广场B区22-26座623室
联系人:卢金林 邮编:410016
电 话:073184307111 传真:07318430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