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10-26】 【阅读次数:】
湖南省博物馆图书档案库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一章 第20.1款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柒万元整(¥25000.00元) 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帐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431899991010003100204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缴纳时间:2018年11月 12日10:00时前到账。 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备注: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栏注明“ 省博库房设备”及投标人简称。 |
现更正为:
第一章 第20.1款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帐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431899991010003100204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缴纳时间:2018年11月 12日10:00时前到账。 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备注: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栏注明“ 省博库房设备”及投标人简称。 |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