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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脑科医院合同能源服务管理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51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脑科医院合同能源服务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30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8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部分中修改如下:

计分

因素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节能服务能力

分值

5

1.投标人具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5A级认证的计2.5分;

2.投标人具有国家发改委节能服务公司备案资格的计2.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分值

5

投标人具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5A级认证的计5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综合能源服务类项目业绩

分值

20

1.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案例的,每个项目计4分,最高计12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清晰反映出签订合同年份等。)

2.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采用能源托管模式的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业绩的,计8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清晰反映出签订合同年份等,联合体中标业绩无效。)

分值

30

1.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含节能改造)项目案例的,每个项目计4分,最高计16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清晰反映出签订合同年份等。)

2.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采用能源托管模式的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计7分,最高计14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清晰反映出签订合同年份等,联合体中标业绩无效。)

 

数字化管理平台或能源监管系统业绩

分值

15

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后勤数字化管理平台或能源监管系统项目业绩的,提供一个计5分,最多计15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清晰反映出签订合同年份等,否则不得分。)

分值

20

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后勤数字化管理平台或能源监管系统项目业绩的,提供一个计5分,最多计20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清晰反映出签订合同年份等,否则不得分。)

设备研发能力

分值

15

1.投标人针对住院楼或办公区域分体空调的节能监控设备为投标人自主研发品牌计5分。

2.投标人所采用的配电系统计量仪表、监控数据处理服务器为投标人自主研发品牌,且监控数据处理服务器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CCC)的,计10分。

分值
0

删除本条

 

2.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项“能源托管费用”中补充如下:

(四)能源托管节能收益分享

运营服务期限10年,前六年,所有节能收益归中标人所有,从运营服务期限第七年起,若年度总电量的节能量大于基准电量的30%(基准电量为2017—2019年招标人年度平均用电量),则超出部分节能电量的收益按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四六分成(招标人享受40%节能收益,中标人享受60%节能收益)。(备注:年节能收益=年节能电量×当年电综合单价)

3.    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1230 9 00 分(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22118 900分(北京时间)

4.    原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及标准”中“两型环境节能产品加分”打分方式由手动打分修改为自动打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黄子睿
       电话:18607311570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脑科医院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7号
      联系人:许晨
      邮编:/
      电话:13973116975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体育中心西侧三楼
      联系人:黄子睿
      邮编:410004
      电话:0731-89948430 18607311570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