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1-16】 【阅读次数:】
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变更前内容:
一、《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投标人实力”3、投标人所管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红旗等次行业平安创建单位等类似荣誉称号的计5分;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的计 5 分;本项最多计 10 分。(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二、《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投标人实力”4、投标人在管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先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荣誉的计6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三、《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企业荣誉”4、投标人获得过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荣誉的计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四、《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2、拟任本项目工作人员中:(1)保安主管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建(构)建筑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三级以上)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高计4分;(2)消防专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社部门颁发的消防员资格证书的,每个计 1 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计 2 分;(3)绿化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绿化工证书的,计 2 分,本项最高计2分;(4)维修人员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证书、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书的,每个计 2 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计 4 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2 年5月以来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变更后内容:
一、《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投标人实力”3、投标人所管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红旗等次行业平安创建单位等类似荣誉称号的计5分;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保安服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或其他类似荣誉的计5分。(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二、《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投标人实力”4、投标人在管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先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其他消防相关荣誉的计6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三、《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企业荣誉”4、投标人获得过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物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荣誉的计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四、《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2、拟任本项目工作人员中:(1)保安主管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建(构)建筑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三级以上)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高计4分;(2)消防专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社部门颁发的消防员资格证书的,每个计 1 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计 2 分;(3)绿化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绿化工证书的,计 2 分,本项最高计2分;(4)维修人员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证书、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书的,每个计 2 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计 4 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2 年5月以来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