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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湖南医药学院2023年贷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湖南医药学院2023年贷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30519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05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医药学院2023年贷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重新立项

首次公告日期:20230518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30609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30609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3.5款修改如下: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后内容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章第二节第13.5

国产设备:

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湖南医药学院向中标方支付90%的合同款;如无质量问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支付10%的尾款。

进口设备:

1、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10%的现金或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及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在与湖南医药学院签订合同后,由湖南医药学院指定进出口代理公司,并委托其办理进出口事宜,湖南医药学院按委托代理协议将90%的合同货款直接支付给进出口代理公司,由进出口代理公司提供信用证;

3、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90%的合同款,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

4、本项目自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如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

说明:本项目为银行贷款项目,如因贷款政策变化,采购人有权利依据贷款政策修改支付方式。

国产设备:

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湖南医药学院向中标方支付90%的合同款;如无质量问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支付10%的尾款。

进口设备:

1、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10%的现金或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及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在与湖南医药学院签订合同后,由湖南医药学院指定进出口代理公司,并委托其办理进出口事宜,湖南医药学院凭委托代理协议将90%的合同货款直接支付给进出口代理公司,由进出口代理公司提供信用证;

3、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采购人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剩余10%合同款转为质保金;

4、本项目自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如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

说明:本项目为银行贷款项目,如因贷款政策变化,采购人有权利依据贷款政策修改支付方式。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王明秋、唐捷杰

 电话:0731-84284413

2、采购人

名称:湖南医药学院

地 址:怀化市

联系人:沈磊

邮编:418000

电话:2385117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晚报大道湘诚时速风标501/怡程大酒店旁

联系人:王明秋、罗艺豪、刘亚琴

邮编:410001

电话:0731-84284413

电子邮箱:24427003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