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6-15】 【阅读次数:】
原招标文件: p46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履约 能力 |
1、投标人自身具有海鲜养殖基地且通过有关部门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计20分,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自身无养殖基地,但与养殖基地(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签署长期供货或合作协议的,计10分,提供协议和相关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在长沙市具有100立方米以上冷库(柜)计10分,每少10立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照片以及建设购买或租赁冷库(柜)相关证明扫描件; |
30 |
现修改为:
履约 能力 |
1、投标人自身具有海鲜养殖基地且通过有关部门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计10分,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自身无养殖基地,但与养殖基地(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签署长期供货或合作协议的,计5分,提供协议和相关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在长沙市具有100立方米以上冷库(柜)计10分,每少10立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照片以及建设购买或租赁冷库(柜)相关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有获得有关部门授予的养殖示范基地等类型荣誉称号的,计5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获得有机产品(或食品)认证证书或者获得绿色产品(或食品)认证证书计5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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