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5-04-22】 【阅读次数:】
变更前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综合评分表”——技术部分((F1))计分标准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技术部分 (F1) |
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程度 |
7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中所有技术条款(第五章 第一节 技术要求)的计7分。标注“★”的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非实质性技术条款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7分为止。投标文件没有按格式填写《服务内容响应与偏离表》的,本项不计分。 注:非实质性条款(包括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负偏离之和≥7项的为无效投标。 |
印刷设备 |
18 |
1.具有双色及以上印刷机的计4分。 2.具有全自动烫金机或程控电脑烫金机的计4分。 3.具有高频热合机的计4分。 4.具有全自动数码喷墨设备的计4分。 5.具有全张切纸机的计1分。 6.具有工业碎纸机的计1分。 注:提供上述设备清单,包括品牌、型号、数量、现场照片,投标人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如为租赁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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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正本样品质量 |
2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正本样品进行综合比较评价: (1)防伪底纹及颜色标准无偏差、平整清晰。完全满足计5分,有欠缺的计2分,有重大缺陷的不计分。 (2)烫金效果清晰无色差、套印准确,国徽红色颜色饱满标准无偏差、在紫外灯(由采购人提供)照射下显示明显的荧光红色亮度。完全满足计5分,有欠缺的计2分,有重大缺陷的不计分。 (3)边框、印刷版面文字线条清晰、颜色标准无偏差、套印准确。完全满足计5分,有欠缺的计2分,有重大缺陷的不计分。 (4)成品切边整齐、版面干净整洁、无重影及破损。完全满足计5分,有欠缺的计2分,有重大缺陷的不计分。 注: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样品1份,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制作标准要求及采购人提供的实物样品进行核对评审,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齐全的,不计分。 ②上述“无偏差”、“无色差”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制作标准及采购人提供的标准实物样品(采购人不组织集中查看,投标人可凭介绍信或委托书联系采购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00查看此标准实物样品,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15074826616)进行比对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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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内芯样品质量 |
2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内芯样品进行综合比较评价: (1)防伪底纹颜色标准无偏差、平整清晰。完全满足计5分,有欠缺的计2分,有重大缺陷的不计分。 (2)烫金效果清晰无色差、套印准确,国徽红色颜色饱满标准无偏差、在紫外灯照射下显示明显的荧光红色亮度,完全满足计5分,有欠缺的计2分,有重大缺陷的不计分。 (3)边框、印刷版面文字线条清晰、颜色标准无偏差、套印准确。完全满足计5分,有欠缺的计2分,有重大缺陷的不计分。 (4)成品切边整齐、版面干净整洁、无重影及破损。完全满足计5分,有欠缺的计2分,有重大缺陷的不计分。 注: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内芯样品1份,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制作标准要求及采购人提供的实物样品进行核对评审,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齐全的,不计分。 ②上述“无偏差”、“无色差”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制作标准及采购人提供的标准实物样品(由采购人提供)进行比对评审,不存在肉眼可见的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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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配套封皮样品质量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配套封皮样品进行综合比较评价: 封皮烫金颜色饱满标准不偏差,国徽、文字烫金压印凹凸平整清晰,内页开口部分压纹(字母)压痕平整清晰,四周平整光滑。完全满足计5分,有欠缺的计2分,有重大缺陷的不计分。 注: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配套封皮的样品1份,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制作标准要求及采购人提供的实物样品进行核对评审,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齐全的,不计分。 ②上述“无偏差”、“无色差”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制作标准及采购人提供的标准实物样品(由采购人提供)进行比对评审,不存在肉眼可见的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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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体系 |
11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计2分,共6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能查询到,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相应网站查询截图,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计5分。 注:提供证书(或公告公示文件)原件扫描件和应急管理部门官网评审达标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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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能力情况 |
16 |
1.投标人具备信息化管理软件(功能至少包含印刷生产管理)的计8分。 2.投标人具备信息化管理软件(功能至少包含印刷产品物流追溯管理)的计8分。 注:投标人应合法拥有上述信息化管理软件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可以是自有版权或购买自第三方,提供有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及提供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系统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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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能力 |
3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运输车辆的,每有1辆计1.5分,最多计3分。 注:提供用于本项目配送车辆的承诺书和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如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第二节 商务要求”——“三、其他要求”:
(一)样品
1.样品制作要求和样品数量: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样品一套(《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内芯、副本配套封皮各 1 份)。《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内芯投标样品须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字样改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投标样品)”字样、《营业执照》副本配套封皮投标样品须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字样改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字样(详见附件 6-1、6-2、6-3参考),样品不得标示投标人公司名称。
(2)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内芯样品,背面左下角须印制10位数的一维条形码,条形码样式编号统一为 “*1234567890*”(详见附件 6-1 、6-2 、6-3 参考)。一维条形码使用条码检测仪扫码质量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依据GB/T18348-2022)。
附件6-1 营业执照正本式样
6-2营业执照副本内芯式样
6-3营业执照副本配套封皮
2.样品递交要求
(1)投标人应在开标当日 9:00 前(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投标样品一套(《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内芯、副本配套封皮各 1 份)密封提交,外包装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的,迟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样品,不予收取。提交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并由采购人现场负责收取、保管、并运送到评标区门口。
(2)中标候选人样品在评标后将由采购人作封样处理,采购人作为验收依据。未中标投标人的样品在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8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投标人取回,逾期未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保管,统一进行销毁处理。
三、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9时00分。
变更后内容:
一、更正为:招标文件“第六章 综合评分表”--技术部分((F1))计分标准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技术部分 (F1) |
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程度 |
42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即第五章第一节技术要求)的计42分,一般技术条款(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6分,最多扣42分;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
印刷设备 |
25 |
1.具有双色及以上印刷机的计6分。 2.具有全自动烫金机或程控电脑烫金机的计5分。 3.具有高频热合机的计5分。 4.具有全自动数码喷墨设备的计5分。 5.具有全张切纸机的计2分。 6.具有工业碎纸机的计2分。 注:提供上述设备清单,包括品牌、型号、数量、现场照片,投标人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如为租赁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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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体系 |
11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计2分,共6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能查询到,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相应网站查询截图,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计5分。 注:提供证书(或公告公示文件)原件扫描件和应急管理部门官网评审达标公示截图,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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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能力情况 |
16 |
1.投标人具备信息化管理软件(功能至少包含印刷生产管理)的计8分。 2.投标人具备信息化管理软件(功能至少包含印刷产品物流追溯管理)的计8分。 注:投标人应合法拥有上述信息化管理软件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可以是自有版权或购买自第三方,提供有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及提供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系统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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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能力 |
6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运输车辆的,每有1辆计3分,最多计6分。 注:提供用于本项目配送车辆的承诺书和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如为租赁车辆的则只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二、更正为:
(一)样品
1.样品检验报告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样品(《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内芯)的检验报告。《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内芯投标样品须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字样改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投标样品)”字样(详见附件 6-1、6-2参考)。
(2)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内芯样品背面左下角须印制10位数的一维条形码,条形码样式编号统一为 “*1234567890*”(详见附件 6-1 、6-2)。一维条形码使用条码检测仪扫码质量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依据GB/T18348-2022)。
附件6-1 营业执照正本式样
6-2营业执照副本内芯式样
删除下述所有内容:
2.样品递交要求
(1)投标人应在开标当日 9:00 前(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投标样品一套(《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内芯、副本配套封皮各 1 份)密封提交,外包装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的,迟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样品,不予收取。提交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并由采购人现场负责收取、保管、并运送到评标区门口。
(2)中标候选人样品在评标后将由采购人作封样处理,采购人作为验收依据。未中标投标人的样品在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8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投标人取回,逾期未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保管,统一进行销毁处理。
三、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5月14日9时00分。